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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35人公告

文章来源:延平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03 10:30:24


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延平区委人才办印发的《关于做好南平市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活动的通知》,我区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延平区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35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及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24年1月2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4年1月2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延平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即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回避条款;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①购房补助: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紧缺急需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入编后到我区基层(指驻扎地在城市规划区以外)工作满3年以上,在我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②租房补贴:在我区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每人500-1000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③人才奖励房:在延平区无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延平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不超过80m²、60m²的人才房。(具体详见《南平市延平区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3、人才补助。在5年服务期内,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口腔医学类、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享受人才项目经费补助,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1.4万元,大专学历每人每年0.9万元(原是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人员及定向培养毕业生不享受,其他不享受情形详见闽卫人函〔2021〕778号文件)。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选择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①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月13日(周六)9:00-13:00
 
地点: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邱阳路1号福建中医药大学(旗山校区)董奉广场
 
②网络报名
 
时间: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9日
 
报名方式:报考者下载填写《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pqwjjrs@126.com。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作比例要求,不收取报名费用。本次招聘后,对人员空缺的招聘岗位,酌情还将在省内、外医学院校进行专场招聘或参加校园招聘。
 
2、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面试前对已网络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交本人填写的《第七届“人才·南平校园行”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者应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应届毕业生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份)。往届毕业生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
 
(1)采取专业面试,面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及区卫健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将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2)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报延平区委组织部及人社局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其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五、注意事项
 
1.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专业技术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聘用后试用期内均为初级岗位,转正后视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4.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表格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6.在面试、体检及政审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六、政策咨询
 
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9-8886217
 
延平区卫生健康局:0599-8800120
 
延平区总医院:0599-8813352
 
 
延平区委人才办
 
延平区卫生健康局              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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