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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龙岩市长汀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来源: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07-21 10:50:09


关于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2023年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高校毕业生的批复》(龙人社〔2023〕209号)精神,2023年,我县拟开展第二批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3个,计划招聘人数3人,详细招聘信息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7.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下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9.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11.长汀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三、报考流程

1.报名时间:7月24日 -- 7月25日。

2.报名地点:长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长汀县梅林路2号)。

3.携带材料:(1)填写《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第二批)》(附件2)一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5.资格审核: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trlzy.net/)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就业与保障”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2.面试时间:7月30日。

3.面试地点:长汀县人社局(梅林路2号)。

4.面试事项: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见附件3)。

六、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长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ctrlzy.net/)网站、“长汀党旗红”“长汀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在公示期内受到举报反映有关问题且经核实后确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十、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2.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招考范围限在“全市”的,是指:①2023年7月20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或2023年7月20日前取得龙岩市居住证的人员;②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③市内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5.此次公开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一、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确保顺利参考。

2.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电话:0597-6885065。

 

附件:1-3

1.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第二批)         

2.2023年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第二批)(点击下载)

3.应试人员须知

中共长汀县委组织部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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