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经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教师60名,以及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名额按考试合格人数确定)详见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如有剩余名额,全部转入长汀县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进行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没有受过处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类别、应往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2月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和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人员的。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签订长汀县师范类教育人才定向培养协议书的2023届毕业生,不参与此次专项招聘。
三、招聘程序
成立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1.发布公告。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福建师范大学就业网、闽南师范大学就业网、长汀党红旗公众号、长汀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应聘者可网上报名,也可到高校报名点和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现场应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包括在校成绩及是否为教育学类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现场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
(2)网上报名。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及文件名:教师招聘+学科+毕业学校+姓名):ctjyjrsg@126.com。
(3)报名时间、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校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下午14:30-17:00,地点为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花香园3楼智慧就业大厅;闽南师范大学校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地点待定。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下午17:30。
(4)咨询电话:教育局人事股0597-6808382、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97-6885065。
3.资格审查。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审查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组织面试。本次招聘面试工作由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5.签订协议。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预用编通知单。
6.组织体检。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的考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到教育局人事股报到(联系电话:0597-6808382),逾期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报到后,由长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费用自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额,在该岗位的考核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组织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聘用前的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办法按照汀教聘〔2022〕16号有关通知要求。
8.公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在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入编。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与长汀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在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的岗位表所列学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提供学校证明的入围优秀毕业生可优先选岗),拒签聘用合同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补助政策。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四、其他要求
1.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21〕32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在入编的学校必须连续工作满3年;招聘的城郊、农村学校教师调入县直学校的,在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
2.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阅。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按规定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为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将记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参加长汀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有关本次招聘的考务信息将通过长汀县人力资源网(http://www.ctrlzy.net/)、“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长汀县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汀县教育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长汀县教育局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9日
附件1: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3年长汀县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