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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综合处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3-05-22 09:40:14


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综合处工作人员公告

 

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国有全资二级子公司。公司致力于落实集团人才战略,落地经营人才业务,主要从事人才服务、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档案整理等服务。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收2名项目外派(福州市长乐区)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

1.综合处工作人员2人。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录用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无受过违法违纪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不良记录;

4.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

6.学历、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素质能力等符合选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三、选聘岗位任职要求

岗位

人数

年龄

薪酬待遇

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综合处工作人员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6000元左右,

年终奖1.5-2万不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等基本社会保障福利待遇。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3.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行政或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历优先;

3.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认真细心、积极主动、责任感强。

1.负责文件起草、流转、归档等综合性工作;

2.负责单位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

2.流程: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邮箱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5日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5点30分,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材料:

(1)《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州人事人才官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

(5)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及后续面试等环节中需要公开、公示的,通过、福州市人事人才网、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fzsrlzy@163.com;   联系人:陈寿清 0591-28812227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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