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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人事科 | 发布日期:2023-10-19 11:25:5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妇科、财务科、感染科、保卫科决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编外),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

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无其他不良记录。

3.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

4.年龄要求:编外人员截至2024年7月31日、劳务派遣人员截至报名当天。

二、具体要求

序号

科室

岗位名称

招聘

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

其它条件

1

妇科

海扶医师

1

40周岁以下

本科及以上学历

医学影像学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能独立开展妇科相关海扶治疗

2

财务科

工作人员

1

35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中级职称优先;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3

保卫科

保安(劳务派遣)

6

50周岁及以下

初中以上文凭

不限

男性、退役军人或从事过保卫工作优先;持保安证优先

4

感染科

护工(劳务派遣)

1

45周岁及以下

高中以上学历

不限

女性、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简历及岗位佐证材料等存放在文件夹中并发送至邮箱1322198869@qq.com,逾期不再受理(注:1. 文件夹以姓名-岗位-学历-学校命名,如:张三+感染科医师+硕士+重庆医科大学,简历、报名表及佐证材料均存放在文件夹中,如未按要求投递将不予受理;2.佐证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初始学历开始提供)、初始学历开始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初审:医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参加后续环节,若初审不合格将不另外通知(注:可能存在短信被拦截的情况,请各位应聘人员注意查看拦截短信)。

3.资格复查:通过初审的人员根据短信通知,参加医院资格复审,参加复审时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初始学历开始提供)、初始学历开始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人事科验审。

4.试岗及综合素质面试:人事科通过短信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试岗及综合素质面试。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确保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简章要求发送简历至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5723494869、023-85381611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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