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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外国语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3-06-15 10:37:30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四川外国语大学,简称“川外”,坐落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隶属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国家最早设立的四所外语专业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秉承“团结、勤奋、严谨、求实”的优良校风,弘扬“海纳百川,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形成了“国际导向、外语共核、多元发展”的办学特色,开拓出一条“内涵发展,质量为先,中外合作,分类培养”的办学路径。

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教育学、经済学、管理学、法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型外国语大学,具备了博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及强化培训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完备办学体系。学校还设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创办了《外国语文》《英语研究》等学术期刊;学校已成为西南地区外语和涉外人才培养以及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背靠歌乐,面临嘉陵,是重庆市著名的和谐生态型校园,拥有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考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统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10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0年;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招聘方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登录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rszp.si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

A类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B类岗位: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招聘计划完成后的岗位不再接收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二级单位根据人事处初审后的结果,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专业面试前开展,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开展。

招聘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对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笔试、专业面试、心理测试、综合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前往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A类岗位,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B类岗位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达到8:1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若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比例低于8:1,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7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现场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采取试讲或案例分析的形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测试形式、要求、时间及地点等电话或邮件通知。

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不能进入综合面试。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或结构化面试、现场或线上面试的方式开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分值为10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电话或邮件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有任意一项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例,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其他正常参加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取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考核总成绩计算。

1.A类岗位: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2.B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8:1):

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3.B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达到8:1):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首次体检费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承担,复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外国语大学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四川外国语大学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rszp.sis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引进人才待遇详见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招聘公告(网址:rszp.sisu.edu.cn)或电话垂询。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四川外国语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65385230闫老师、曹老师。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5385230 闫老师。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附件3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附件4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附件5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附件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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