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7月05日讯: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长寿区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长寿区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1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暂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在资格审查时可提供由院校签章的2022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可推迟至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和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小学全科必须确定考核方向(文科方向或理科方向),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五、量化考核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教委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于7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17:00时,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通过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对报考人员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彰奖励、实习(见习)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一)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考核
根据本人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大学期间学分平均绩点,折算出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其折算公式如下:
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个位数基准分+平均绩点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平均绩点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6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7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80分;平均绩点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90分。
(二)大学期间表彰奖励考核
1.表彰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表彰,计3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表彰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5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表彰,计7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或部级及以上表彰,计10分。
2.获奖类:大学期间,获得普通高校院(系)级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普通高校校级奖励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5分,二等奖计4分,三等奖计3分;获得区级党委、政府奖励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工青妇组织奖励,一等奖及以上计7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一等奖及以上计10分,二等奖计9分,三等奖计8分。
上述两项内部,只计最高分,不实行累加。上述两项之间,可实行累加,但累加后的最高分不得超过10分。
(三)实习(见习)考核
实习(见习)考核成绩,由实习考核成绩和见习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优秀”等次的(90分及以上),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5分;实习(见习)考核为“良好”等次的(80-8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4分;实习(见习)考核为“中”等次的(70-79分),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3分;实习(见习)考核为“合格”等次的(69分及以下),实习(见习)考核成绩计2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讲课、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除笔试缺考或零分外,所有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10日(星期天),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讲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专业技能测试:小学全科的每位考生参加1门学科面试,文科方向从语文、英语中随机抽取1科,理科方向从数学、科学中随机抽取1科。面试命题以小学三至六年级现行教材为蓝本。
各项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8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占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占10%、实习(见习)考核占10%、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试(讲课)占2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
考核总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35%+大学期间表彰奖励得分+实习(见习)考核得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5%。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官网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七、体检
参加量化考核、笔试、面试的人员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岗位选择
1.时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2:30
2.地点:长寿区教委7楼会议室(凤城街道向阳路33号)
3.选岗方式: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综合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讲课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大学期间表彰奖励成绩、实习(见习)考核成绩先后顺序确定选岗顺序。
体检不合格者,选岗无效并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cs.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小学全科须在长寿区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小学全科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3年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区教委核准,可在镇与镇的小学之间进行流动,并按规定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基本服务期满后,经镇教育管理中心或九年制学校同意,可参加城区小学的选聘教师考试。
十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三、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资格条件、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请咨询长寿区教委人事科:023-40250762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才流动管理科:023-40661621。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046907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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