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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工业大学招聘应届生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 发布日期:2023-09-15 17:53:39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年度“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见《北京市2024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二、招聘职位和要求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计划招聘教师岗位3人,招聘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9月27日18: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处考试频道“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北京工业大学设置的相关岗位时,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并将附件2个性化简历上传至报名系统,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填报附件2.1;文法学部法学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填报附件2.2。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按照“优培计划”《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比对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及个性化简历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9月20日9:00至9月28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经过报名审查。
 
  (三)初选
 
  2023年9月28日18:00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向学校提交个性化简历中涉及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优培计划+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支撑材料包含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发表论文首页、承担项目批复等学术成果证明,奖励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认证证书,外语水平证书,海外留学经历证明等扫描件。申报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发送至mks@bjut.edu.cn邮箱,申报文法学部法学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发送至w-yajing519@bjut.edu.cn邮箱。未按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023年10月中旬,组建初选专家组采用函评等形式,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表、个性化简历及支撑材料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初选。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复选人选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高于5:1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复选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四)复选
 
  2023年10月底,在北京工业大学平乐园校区现场核验进入复选人选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学生证、“优培计划”推荐表、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校级以上奖励证书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组建专家组对进入复选人选进行学术、教学、国际化能力等面试、评议及心理素质测试。复选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进入学校评议人选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高于3:1确定进入学校评议环节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细安排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五)学校评议
 
  2023年11月上旬,组织开展学校评议,包括核准、复审、评议人员情况,学校评议意见为通过的,依复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调查人选排序。
 
  (六)体检和政审调查
 
  以电话并邮件形式通知完成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实施政审调查(包含提交《政审复函》、《道德品行复函》、《师德师风评价表》等)。
 
  (七)拟录用和公示
 
  根据评议、体检、政审调查情况及复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排序。拟录用人员在北京工业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遇人员放弃,顺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就业协议,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特别说明
 
  (一)注重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推行师资博士后制度
 
  原则上拟聘人员(除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外)须按师资博士后(正式教师同时具备博士后身份)入校。
 
  (二)岗位执行预聘(Tenure-track)管理
 
  聘用人员年薪约35万元(入职前三年。缴纳五险二金及个人所得税前),博士学历人员享受一次性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第四年起,按职称、职务、所聘岗位和个人业绩进行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在第一个合同期(六年)内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应达到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各项条件,文法学部法学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应成功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严格落实招聘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招聘政策拟聘的人员,学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事项,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010-67396412;文法学部法学学科教师岗(教学科研并重型)010-67391505。
 
 
  北京工业大学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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