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员工招聘公告
商学院于2008年由原商学院和原会计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0年。原商学院由1981年建立的北京商学院储运系、1984年建立的北京商学院管理系、1993年建立的北京商学院餐旅系和2000年并入的原北京轻工业学院管理系相关专业发展演化而来。原会计学院肇始于1979年建立的北京商学院会计系,1999年与北京轻工业学院经管系会计教研室合并组建。
学院具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完整的商科人才培养体系。学院 1960 年招收本科生、1984 年招收研究生、2004 年开始培养博士生,拥有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 硕士点和博士点,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2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迄今累计培养本科生和研究生 2 万余人。近年来,学院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工商管理学科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突破,学院实现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覆盖,目前学院共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四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两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级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实践”等多门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和北京市重点优质课程。学院以国资国企改革管理、消费大数据、投资者保护为特色建立学科团队,强调产学研结合,在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最新的科研成果及热点问题,努力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复合性应用型管理人才。
因工作需要,商学院现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员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2023年非事业编制员工招聘计划》(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能履行职责并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凡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三、报名方式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招聘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非事业编制报名”。报名登记表最后的“本人签字”处请使用本人手写签名形成的电子签。
报名截至2023年9月11日(周一)24:00。
具体招聘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统筹安排。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非事业编制员工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由招聘单位确定。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解决北京户口。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本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相关招聘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将统筹安排各环节工作开展的方式。
五、联系方式
具体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
人事处 商学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