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北京 > 全北京

北京大兴区信访办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2-16 13:57:45


大兴区信访办关于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兴区信访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技能临时辅助用工人员5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18-35周岁(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责任心强;

7.能够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团队精神;

8.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3月1日

2.报名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照片(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照片;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7)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3.其他说明: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fbzhk@bjdx.gov.cn(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文件名格式:“临辅报名+姓名”(例:临辅报名+王五)。

四、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情况随后确定具体考试方式,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阶段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926817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附件:大兴区信访办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信访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