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六)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期为:2022年8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9日17:00。
(二)报名所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簿(卡)首页及个人页扫描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证书、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按上述顺序压缩至1个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各招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凡未按规定时间、文件格式发送邮件或材料不齐全的,报名均无效。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测评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达到1:5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专业素质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将与综合成绩一并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行放弃应聘。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查核应聘人员档案,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核实。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结果,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报考工作全过程。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相关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疫情防控
考生在应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考生,将取消其招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9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