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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委统战部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7-29 13:32:52


大兴区委统战部关于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委统战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技能临时辅助用工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18-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5.专业不限;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具有团队精神;

8.熟悉公文写作;

9.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至8月7日

2.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照片(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原件照片;

(6)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3.其他说明: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tzb@bjdx.gov.cn(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文件名格式:“临辅报名+姓名”(例:临辅报名+王五),发送后可拨打咨询电话69237709确认发送是否成功。

四、考试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报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的情况随后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疫情防控等相关安排和要求,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每月税前人均约4500元)。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9237709。

附件:报名表.doc

大兴区委统战部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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