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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第一批合同制招聘74人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发布日期:2026-02-04 10:31:06


一、单位介绍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北京市职防院)始建于1973年,现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北京市政府首批筹建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市财政差额拨款、非营利性、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目前全市唯一一家二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是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海淀区新农合定点医院,具有编制床位276张,2014年获批加挂“北京市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牌子,业务范围覆盖职业病预防、治疗、科研和应急救援等全部环节。

二、招聘原则

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地点

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市海淀区香山一棵松50号)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团队协作意识强、恪守医德,有事业心、有担当和责任感,敬业、务实,踏实肯干;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争议。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材料及方式

1.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需要的资质证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名方式

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zfyhrzp@163.com,PDF文件和邮件请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拟应聘岗位名称”,未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无效。

(三)应聘程序

1.接收应聘人员登记表;

2.初步审核资质,优秀者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单位将通过邮件/电话形式通知;

3.面试通过者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按院内相关要求执行;

4.体检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护理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存在以下情形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1.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

2.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

3.信息虚假、隐瞒身份报名等其他违规行为。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本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程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91716

附件1:2026年第一批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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