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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铜陵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选调2人公告

文章来源:枞阳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6-21 16:57:47


2022年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事业编制2名。

二、选调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县内全额财政拨款、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不含副科)以下事业编制人员。

(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业务能力较强;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工作满一年(即截止2022年6月参加工作已满12个月,因工作单位变化中断的时间可以累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违规参加选调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不合格的或不确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

3.按相关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它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形式。选调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调动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统计局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 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枞阳县统计局1005室(枞阳县浮山路2号政务中心综合楼10楼)。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填写《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1份,并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彩照1张。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

(二)确定选调人员数

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全天同一题本。面试总分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区分:①高学历者优先;②年龄轻者优先。

2.考察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者,在同类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工作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调动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核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62-3211463(县统计局)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2-2118195(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组)

0562-3211176(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枞阳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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