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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铜陵铜官区招聘社区工作者86人公告

文章来源: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03 10:18:59


铜官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86名,详见《铜官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服从组织安排。
 
(二)具有铜陵市县区户籍。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工作经历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加分审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于2024年1月8日9点-12日16点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报名系统(http://60.173.0.215:8008/),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月1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放弃。
 
此次报名不收费。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解释。
 
(二)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侧重工作实务,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党建基础知识、社区建设相关知识、公文写作等。
 
考试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月23日-27日从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院报名系统(http://60.173.0.215:8008/)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铜陵市,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审核
 
笔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携带加分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参加现场加分情形审核:每一个加分项所需佐证材料,报考人员按时完整提交的,该项获得加分;不按时提交或无法提交或提交不齐全、不完整的,该项不得加分。加分项佐证材料须一次性交齐,不能补交。(具体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
 
现场加分审核须由考生本人在审核现场签字确认,不得委托他人。
 
1、审核时间:2024年1月29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加分审核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2、地点:铜官区政府行政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地址:铜陵市铜官区木鱼山大道666号)。
 
3、加分规则说明
 
报名人员符合以下情况每项可获得加分,直接在笔试分数上追加:
 
(1)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持初级证书加1分,持中级及以上证书加2分)。
 
(2)有1年及以上铜官区所属镇(办)、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截至2024年1月31日前,每满一年加2分。此项最高加5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截至2024年1月31日前,每服役满1年加1分,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军队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8分,荣获二等功的加6分,荣获三等功的加2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荣获“四有”士兵的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4)以上情况可以叠加。
 
报考人员可登录铜官区政府网查询加分结果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当日起2天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法纪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ltg.gov.cn/)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岗位按本办法依次等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遵照《铜官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五、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
 
在本次招考计划外的人员以1:3的比例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后备人才库。自公示之日起至下一次启动公开招聘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按后备人才库人员的最终成绩高低进行统筹分配,体检、政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放弃补录资格。
 
六、其他事项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ltg.gov.cn/)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6862783(铜官区人社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62-2810076、2899208(铜官区纪委监委)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铜官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此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铜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铜官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
 
附件2:铜官区2024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加分情形审核工作指引
 
铜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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