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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竞聘公告

文章来源:和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2-08-03 15:50:46


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的公告

 

为深化新时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结构,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教字〔2020〕7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县范围内公开竞聘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职位

马鞍山幼师附属幼儿园园长1名、历阳镇第三小学副校长2名。

二、公开竞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二)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四)民主集中制;

(五)依法依规办事。

三、公开竞聘范围

竞聘马鞍山幼师附属幼儿园园长职位的面向全县有任职满3年幼儿园正副园长经历的在编人员。

竞聘历阳镇第三小学副校长职位的面向全县有任职满3年中小学正副校长经历的在编人员。

四、公开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中级以上职称,具备小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197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次竞聘:

1.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上级通报批评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且被行政拘留的;

3.正在处于立案审查期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下的;

5.其他不符合任用条件的。

五、公开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确定人选、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竞聘人员于8月4日-5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任职文件,《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公开竞聘条件人选。

(三)竞职演讲

根据岗位特点结合个人见解开展竞职演讲,演讲不超过10分钟。评委结合教育实际适时提问,竞聘人员答辩。竞职演讲时间8月8日上午8:30,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四)确定人选、公示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评委,根据竞职演讲得分情况确定初步人选,局党委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任职人选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确定为任职对象。按规定与任职学校(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专业技术岗位按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政办〔2021〕15号)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要在实、准上下功夫。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程序不规范,按规定追究责任。遴选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认真进行核实。

(三)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各相关学校及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本方案规定。

(四)选聘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实行为,取消资格。

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

2022年8月1日

附件:和县城区部分幼儿园园长、小学副校长公开竞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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