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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财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金安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04-19 16:10:15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财务人员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竞争择优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财务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专业,并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

3、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收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联系电话:0564-3263050;

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财务办公室(皋城东路411号)。

2、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报名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会计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等材料;

(2)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资格审查和确认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报名需本人到场,不得他人代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通知书》需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政府采购及政府会计制度相关专业知识、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为确保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后,由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各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将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聘用上岗

拟招聘人员进入岗位试用阶段,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签订保密协议,遵守保密协议规定,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可随时解聘。

五、薪酬待遇

1、外聘财务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金安区政府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全年实际收入6.5万元左右,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

2、外聘财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日常管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纳入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管理使用考核范围。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64-3263053,3263056

上述政策咨询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外聘财务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六安市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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