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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南谯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09-09 16:22:16


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2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3日后出生)。

2、共招聘2名(本科:建筑类;研究生:建筑学类)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用工方式及薪酬福利

1、用工形式:合同制工人(试用期2个月)。

2、工资报酬:薪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薪资标准确定。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至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审查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携带一寸证件照2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址:中都大道628号中安大厦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谯分局417室

资格筛选: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对所收到的报名表格进行初步筛选,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联系获得面试资格的候选人。

联系人: 朱礼丽 联系电话:3518009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当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调整招录计划,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前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滁州市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解释。

滁州市南谯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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