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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滁州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7-09 10:23:10


南谯区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按照省市有关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文件要求,南谯区2024年老年学校(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全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共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2)。不设报名人数比例要求,无人报考岗位自动取消。人员招聘采用初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初试方式,由滁州市南谯区教体局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4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写完整的《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三)初试:初试方式、时间以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与公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根据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规定执行,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六、聘用
 
(一)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二)上岗工作。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在聘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按照省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要求执行。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3122057(区教体局信访室)、0550-3010634(区纪委监委)。请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以上电话。
 
附件:1.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2.南谯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情况一览表
 
 
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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