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地址: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联检大楼802室)。
二、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业务、环境管理工作。岗位:环境管理岗。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化学类,环境科学类,生物科学及技术类,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应用系统,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有C1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结案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个人征信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薪资为2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应缴部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薪资同正式聘用薪资。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按规定安排住宿,享受伙食补助、差旅补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等。
五、招聘程序
在钦州市人才网及钦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zhb.gov@163.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命名为“报名岗位名称+报名人员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持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到场进行资格审查者视同放弃报名,报名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7-2825624。
附件: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1日